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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市公开推荐选拔市公安局女副局长公告

  为深入贯彻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将德才兼备、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女干部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,经市委研究同意,在全市公、检、法、司系统公开推荐选拔 1位女同志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公推的资格条件

  被推荐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  1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 “ 三个代表 ” 重要思想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、政策,思想政治素质好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业务知识。

  2、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,有群众基础。

  3、事业心强,顾全大局,作风正派,勤政廉政。

  4、正科级职务满三年或现职副处级干部。

  5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。

  6、 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。

  7、身体健康。

  二、公推的方法和程序

  1、公推方法

  采取“两推一考”(组织推荐、个人自我推荐,组织考察)的方法进行。

  组织推荐:具体由有符合条件的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推荐。

  个人自我推荐:符合条件的干部可以向市委组织部或所在单位党组织自荐,自荐时由本人如实填写 《 个人自我推荐市公安局女副局长人选资格审查表》 (此 表 可以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或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领取) ???

  2、资格审核与适当了解

  根据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情况,对人选进行了解核实。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,市委组织部将对人选进行适当了解,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考察的初步人选。

  3、组织考察

  市委组织部、市公安局根据民主推荐及个人自荐情况,拟定 2 至 3 名人选为差额考察对象,到人选所在单位,进一步听取意见。

  4 、确定拟任人选

  市委组织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,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名单,按程序报市委研究决定。

  三、报名时间

  2006年5月12日至15日。

  四、报名办法

  组织推荐的人员,由所在单位写出不少于 1500字的组织推荐材料, 个人写出近三年工作小结( 3000 字左右)并填写《推荐选拔市公安局副局长人选情况登记表》 ;个人自我推荐的人员,写出 个人近三年工作小结( 3000 字左右)并填写《 个人自我推荐市公安局女副局长人选资格审查表》。 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并复制到软盘一并上报。

  联系电话: 0758 — 2230178

 

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

2006年5月11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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